新北市1名39歲的林姓男子,去年底利用手機交友軟體,認識了就讀國中3年級的少女,並和少女以男女朋友互稱,但林男其實已婚,還和妻子育有1名孩子,不料他因妻子產後不方便行房,整天慾火中燒,最後和少女發生性關係。基隆地檢署日前依未成年性交罪將他起訴。
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從事保全工作的林男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少女後,就開始哄騙對方發生性關係,第1次是在少女家中進行,5天後又在旅館2度發生關係,他甚至曾在下班後騎機車狂飆40公里到基隆,就是為了找少女洩慾。後來少女家人發現她的床舖異常凌亂,且經常不報備便出門,種種跡象令人起疑,向少女逼問後才得知此事,氣得向警方報案提告。
林男到案後供稱,會和少女發生性關係是因為妻子正在坐月子,不方便與他行房,加上剛好認識了女方,才會把持不住,且2人發生關係有經對方同意,自己沒有逼她。檢察官認為,雖然少女坦承2人是兩情相悅,但她未滿16歲,林男已涉犯未成年性交罪嫌,仍依法將他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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