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柯姓婦人因為雙腿疼痛,前年到醫院動手術,結果手術後柯婦突然全身抽搐,病情惡化癱瘓,檢方調查認定,柯姓婦人病情惡化時,醫師不在院內,只透過電話指示護士嗎啡劑量,結果因為嗎啡過量,導致婦人休克癱瘓,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起訴醫師。
柯老先生賣力幫妻子翻身拍打背部、按摩手腳,這樣的動作,他已經做了2年多,因為柯太太2年多前,到醫院動手術,結果卻是半身癱瘓,手術後就沒辦法再坐起來,也沒說過一句話,只能依賴鼻胃管餵食流質營養品。
他怎麼也沒想到,太太只是腳痛動手術,病情竟然惡化那麼嚴重,家屬質疑,院方有嚴重疏失。柯老先生:「早上6點一直到哀嚎到7點,護士一直電擊,電擊1個多小時,後來就昏倒了。」
原來柯太太,因為雙腿疼痛,前年到醫院動手術,當時醫生手術時,在脊椎植入「嗎啡幫浦」,每小時1.2西西的嗎啡注射進柯婦的脊髓腔內,達到止痛效果,但沒想到老婦人,病情惡化,醫師指示將嗎啡的量加倍,沒想到,嗎啡量太多了,婦人抽搐休克,雖然醫院緊急救治,但腦部缺氧過久,婦人半身癱瘓。柯老先生:「每個人可以承受的劑量都不一樣,但手術的外科醫師,當時人不在醫院裡頭。」
小港醫院副院長王文明:「嗎啡劑量有用水稀釋,所以在處置上,應該不會過量。」
為了照顧愛妻,柯老先生2年來就花了400多萬,把退休金花光光,家屬不滿提告,檢方認定,醫生有醫療疏失,以過失傷害罪將醫師起訴,不過對老太太的傷害,已經無法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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