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聚眾事件挨撞 員警反遭過失傷害起訴
- 記者:邱于庭|攝影:廖宗慶
- 發佈時間:2019.05.21 22:58
- 最後更新時間:2019.05.21 22:58
- 記者:邱于庭|攝影:廖宗慶
- 發佈時間:2019.05.21 22:58
- 最後更新時間:2019.05.21 22:58
警察執法,卻意外變成被告!桃園一名警員,幾個月前處理聚眾事件,被其中兩名男子騎車撞上,雙方都有受傷,但令他沒想到的是,自己不想追究,半年後卻被告過失傷害,而且檢方採信對方說法,質疑他攔查民眾,沒有吹哨鳴笛釀成意外,把他起訴了。

市警局長親自慰問,送上禮品,因為這位員警值勤被撞、又被起訴過失傷害,2月9日晚上11點多,桃園警方接獲報案,說當地樹仁三街一家洗車場有青少年聚集鬧事,這名陳姓員警騎車趕到現場,看到對方有13個人,馬上嚇令「不要動」,但有人並不理會。

事故現場,兩部摩托車都倒在洗車場裡面,陳姓員警受到輕傷,騎車雙載的兩名男子中,有一個人骨折,當下陳姓員看對方未成年,沒有追究,不料半年後,自己被起訴過失傷害,檢方的理由是,他攔查民眾,沒有鳴笛、也沒有吹哨,讓人措手不及。

禍不單行的是,由於事出突然,他身上的密錄器當實沒有打開。雖然強調有鳴警笛也有吹哨,但面對檢方質疑,也只能啞巴吃黃蓮,無話可說,現在只能在警方協助下面對官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