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間,一名乘客搭乘桃園135號公車,看到司機在邊滑手機邊開車,原本上前制止,對方卻強調是在回報公司,雙方爆發口角,乘客控訴被關在車上半個小時,嚇得趕緊報案,不過司機卻反控乘客沒付錢,然而司機開車滑手機是事實,不只警方要依法開罰,客運總公司也要記過處置。
目擊民眾氣炸而且覺得害怕,23日晚上,孫姓乘客說,搭乘桃園客運公車,下車時,看到司機在滑手機,上前制止,對方卻回應為了回報公司,但明明滑了1分多鐘,雙方還因此爆發口角。乘客甚至控訴,被司機關在車上30分鐘,趕緊報案。
桃園客運經理梁家明:「先停班,調查如果屬實就會記大過,會如爆料下去查明,調查如果屬實就會記大過。」
司機反控乘客沒付車錢,不過司機開車滑手機是事實。
興國所所長蘇宸鋒:「司機在公車駕駛時有使用手機情形,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1條規定依法告發。」
雖然雙方未提出告訴,但警方表示,使用手機會依法開罰,如此危險行徑,簡直罔顧乘客以及其他用路人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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