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騙了70多人的郭姓女子,原來是隱藏身份,跑到了其他美甲店當起員工,但她竟然在店裡不斷偷錢,一個月內就連偷五次約10萬元,店家默默蒐證準備提告,卻被郭姓女子提前發現人間蒸發。只是她已經被告詐欺,還有辦法到處趴趴走當起賊,恐怕也是因為罪責太輕,加上審理空窗期,讓她根本不怕。
店家Kimi:「她開我的櫃子,然後撈我的皮夾,就從裡面抽錢。」
被偷了10萬元,店家調閱監視器發現是內鬼,原本想默默蒐證,偷錢的店員卻偷開電腦,發現行竊過程被拍下還準備提告,已經事跡敗露同一天人間蒸發。
戴著墨鏡嘟起嘴,偷錢的郭姓女子流著一頭棕色長髮,皮膚白皙身材姣好,有著一副大眼睛還扮起兔子裝可愛,根本看不出來已經40歲,後來在東區街頭趴趴走被警方逮到,受害店家才知道她涉入詐欺案竟隱藏身分,跑來應徵店員還當起賊。
店家Kimi:「Po到美甲的社團群組,才因而很多人跟我們聯繫,才知道她捲款潛逃的事情。」
已經被告上法院郭姓女子擺明沒在怕,就是咬定未判刑或執行是自由之身,不過類似詐騙案罪責輕重法官有考量,包括詐騙動機經濟是否真有困難,或是損害程度金額大小,最重要的是犯後態度有無悔改,道歉或和解都可能影響刑期。
律師:「譬如說家裡有些經濟上困難,重病所以需要這筆錢,當然這個還是一樣,會成立詐欺,但在量刑上面來講的話,法官確實會去參考這部分。」
但其實詐欺累犯,都有同樣說詞愛用哀兵政策,五年以下的詐欺罪嫌,初犯通常只輕判幾個月,加上審理的空窗期才會讓這些詐欺犯,能夠趴趴走繼續行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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