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通霄國中的操場,不是學校用地,是私人土地,學校得每年編經費,付租金,今年租金418萬,學校500名學生分攤的話,操場使用費8000多,比健身房還要貴,根本是黃金操場。
校長羅士侃:「學校操場的部分都是租用的,這個範圍大概是7000多平方公尺,我們是按照公告地價的承租金額來做承租。」
操場2000多坪私有土地,原本是邱氏宗族熱心辦學,無償提供學小使用,後來子孫繼承之後,將土地捐贈給旁邊的福智寺,從此學校得每年編列經費租用。
福智寺,出家人清修之地,不歡迎打擾,校方表示,地主沒有意願賣地,學校無法搬遷,因此從1995年至今,24年來每年租用,金額是申報地價的8%,今年418萬。
房仲業者表示附近建地一坪要10萬,如果市價徵收,得花2億多,苗栗縣政府也說,無法支出這筆款項。
苗栗縣教育處國教科長林采香:「通霄國中那塊地的市值,目前大約2億3000萬左右,這個2億3000萬對我們縣府的財政,目前來說是個滿大的困難。」
縣內租地辦學的國中小,通霄國中最貴,不過並非唯一。
苗栗縣學校每年要付的租金,除了通霄國中418萬,還有龍坑國小116萬,以及頭屋國中(18萬),僑文國小(9.5萬)東河國小(3萬),總計564.5萬。學校雖然在合法租金範圍內,租用私有地辦學,不過租地真的不是永久之計。以通霄國中來看,操場年租金400多萬,全校500明學生分攤的,每人使用操場費用是8000多,比健身房還要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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