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害女童小燈泡的王姓男子上月出庭自稱溥儀,律師疑幻想病重恐達停審,聲請傳喚看守所精神科醫師作證。醫師今天出庭說,王男看診時可明確表達藥劑需求,溝通無礙。
女童小燈泡民國105年3月於台北市內湖區,光天化日下突遭持刀的王男從後方猛砍頸部當場死亡。一審、二審均判無期徒刑,三審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3月初開庭時,王男在庭上突然語意不詳說,「我是溥儀,籍貫浙江,她是閻羅王,因要投胎才殺她」。
王男律師主張近期在看守所律見時,常與王男雞同鴨講,無法溝通,疑王男沒有就審能力,本件恐達停止審判,也為了維護法律程序的防禦權,聲請傳喚看守所特約精神科醫師施至出庭作證。
施至今天出庭指出,有確診王男罹患思覺失調症,王男案發後入所,一開始較難溝通,經過2年的定期服藥,病情已穩定,獲成功改善,只要持續吃藥,病情可獲一定程度控制,但若遇到壓力等情形,幻想幻聽病況仍會有波動,想用藥物消弱幻想比較難。
施至說,不穩定是思覺失調症的本質,王男誇大幻想主體沒變,無論是之前剛到看守所時認為自己是四川的王,或是日前認為是溥儀;2個月前,王男因自言自語而提早一周看診,但自言自語是思覺失調症的正常症狀,所以未做其他治癒及改藥。
施至說,王男每次看診可明確表達藥劑需求,溝通無礙,王男很在意藥物顆粒、種類和劑量,目前他是給王男最新的藥品,主要調整腦部的內分泌,若不平衡容易出現幻想,一次一顆到一顆半,若有失眠問題,才會加吃助眠的藥。
公訴檢察官則說,律師所指律見雞同鴨講為片面之詞,王男在一審期間,律師就曾以無就審能力做為訴訟策略,勸律師勿再以此頻頻干擾審判程序。
合議庭庭末諭知,因王男羈押期快到期,訂於5月7日進行訊問。(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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