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一名1歲多女童在今年1月疑遭生母等4人凌虐致死,台南地方法院今天首次開庭。女童的生父向法官表示,被告等人都說沒有打小孩的頭,但小孩頭部傷勢明顯,希望法官查明。
這起虐童致死案發生於今年1月15日,涉案人包括女童的17歲未成年薛姓生母、生母的26歲薛姓表姐及28歲何姓表姐夫、及一名28歲李姓男友人。薛姓生母案發後被少年法庭裁定收容,另3人被台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至今。
台南地檢署在偵查終結後,對已成年的3名被告提起公訴並求處無期徒刑,未成年的女童生母由少年法庭審理。
台南地方法院上午針對已成年的3名被告首次開庭,除了提訊3名在押被告,也請女童生父及社工到場表達意見。
3名被告都向法官表示沒有殺人犯意,但都沒有否認基於多種不同理由,曾以不求人、愛的小手等工具毆打女童的手、腳等非致命部位。女童生母的薛姓表姐透過律師表示,希望申請醫院鑑定案發時的精神狀況,並自述曾因「會看到奇怪的東西」,到醫院身心科就醫,毆打女童是因害怕有嬰靈作怪。
女童生父李姓男子向法官表示,被告都說沒有毆打女童的頭部,但孩子頭部前、後都有嚴重的瘀血,難道會是孩子自己造成的嗎,明顯是推託的藉口,希望法官能夠查清楚。
李男隨後在法院外受訪時表示,雖與女童生母已經離婚,但很清楚女童生母不是會打小孩的人,應是在被另外3人逼迫之下才會動手。(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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