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運人士吾爾開希3月底凌晨因酒後騎機車狀況不穩,遭警方發現進行酒測,酒測值達0.4毫克,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台北地檢署今天予以緩起訴1年,須支付國庫6萬元處分金。
吾爾開希3月31日凌晨近1時30分許騎機車行經北市大安區和平西路時因狀況不穩,被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瑞安街派出所員警察覺有異,隨即騎車跟行一段路,隨後將吾爾開希攔查進行酒測,結果酒測值達0.4毫克。
吾爾開希遭攔查時態度良好,並供稱是從附近酒吧離開,但不記得喝多少酒,警方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後將他請回。
台北地檢署考量吾爾開希認罪,今天將他緩起訴處分,期限1年,並須在6個月內支付國庫新台幣6萬元處分金。(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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