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日,一名男子,疑似聽到工地發出聲響,因此想探頭察看,結果因為當時門沒有鎖上,下方又是一個大洞,因此墜落傷重不治,而家屬今天(8日)開記者會控訴,認為門沒鎖是建商的責任,竟然只願意賠償150到200萬,非常沒有誠意,不過建商則說,男子闖進工地,也有疏失。
事情發生在去年12月1日上午12點,但家屬控訴,建商沒有賠償誠意。
建商律師:「我講的(賠償)200萬是全部都是我的錯。」
協調會上,建商律師,拿出判例,說願意賠償200萬,甚至指出,徐姓男子,自己闖入工地也有疏失。
家屬委任律師沈靖家:「對方有提到說,徐老先生因為自己跑來工地這邊,可能也要負一半的責任,那家屬對於這部分非常不能接受。」
家屬認為,當時工地門沒有鎖上,才是釀禍主因。而勞檢處稽查,針對沒有管制人員進出,工地有2公尺洞沒做護欄,開罰6萬。
勞檢處建築工程科技正黃國展:「工地在改善之後,在12月6日我們有准許他復工。」
然而工地,今年一月又被查到違規,直接被貼在工地門上,4月8日也有幾項,工安疏漏,再次勒令停工。
死者前房東:「他們父女倆住,(女兒)現在也不知道搬去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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