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國立中央大學碩士班一名學生,上英文課時夢周公,被女老師糾正「如果想要睡覺,可以不用修這門課」,認為受到污辱,控告老師妨害名譽;檢方認為,老師是為了維護教室秩序,而且沒粗口辱罵,對老師不起訴。
上課鐘聲響起,大家趕緊進教室坐好,老師在台上滔滔不絕,底下卻有學生覺得眼皮越來越重,就這樣在課堂上呼呼大睡。
中央大學碩士班一名顏姓學生,在上英文課的時候夢周公,簡姓老師看到後,就說「如果做實驗很累,要不要回家睡覺呢?」還有「這個時段你似乎比較需要睡覺」,學生聽了覺得受到污辱,隨即控告老師妨害名譽。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出,老師對學生有一定程度的管教權,適度責怪學生,屬於合理管教,不構成犯罪,也私下認為「老師沒用髒話罵,算客氣了」,但是學生、老師因為管教問題鬧上法庭的,還不只這一樁。
先前南投一名蕭同學,國三時因為常睡過頭,朝會時被訓導組長叫上司令台,當著全校師生的面說他是遲到大王,認為孩子顏面無光,一狀告上法院。學生家長(99.03.18):「辱罵小孩子,說他是遲到大王,可以列入金氏世界紀錄。」
法官認為,這名訓導組長造成學生精神和心理傷害,以公然侮辱罪,判這名老師拘役40天;學生犯錯,為人師表要如何糾正,教育的方式該怎麼拿捏,除了要求學生自律,師長們恐怕也是相當頭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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