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喜酒,上吐下瀉,賓客指控婚宴館業者,善後誠意不足!台北市一名宋小姐指控,今年二月到一家知名連鎖婚宴館參加喜宴,兩天後上吐下瀉,新娘詢問她後,才發現同一天參加婚宴的賓客,將近五十人都有類似狀況,或是劇烈頭痛、發燒狂吐,業者得知後,將食材送驗,沒有發現問題,質疑是諾羅病毒引發群聚感染;對此,消保官解釋,慰問金不代表賠償金,賓客必須舉證,食材導致病痛,才可能求償成功。
投訴人宋小姐:「很冷漠很冷淡,是不是要跟我約,面對面談這件事,最後只是用傳簡訊的方式跟我講,很不被受到尊重。」
宋小姐指控,當天用餐後新娘傳簡訊詢問狀況,才發現不只她一人上吐下瀉,賓客在臉書成立自救會,有人說用餐回家後劇烈頭痛,全身無力發燒狂吐,有人一家三口參加喜,老公女兒都中鏢,估計至少有五十人身體出狀況。
業者:「送到SGS檢驗,結果確定不是食材的問題,確診是諾羅病毒個案,因此我們推斷是諾羅的群聚(感染)。」
投訴人宋小姐:「如果全場有這麼多人不同桌,這麼多人有這樣的狀況,基本上就是中央廚房有問題。」
宋小姐今年二月到餐廳用餐,兩天後身體不適,業者兩度慰問,雙方沒有共識,3月份宋小姐主動傳簡訊詢問,業者19日才回應,表示願提供5千元慰問金,但沒有得到青睞,不知如何協助處理,宋小姐出示診斷證明,到不同家醫院,都確定是急性腸胃炎,前後吃了一個月的藥都沒痊癒,工作也連帶受影響。
投訴人宋小姐:「光一個照胃鏡,麻醉的檢查,加我過去這些醫藥費,(不認為)你賠五千是ok的。」
衛生局表示,二月份未接獲業者食物中毒通報案例,婚宴館強調食材和場地,一切合乎規範,也發送慰問金,但要賓客簽下協議書,同意放棄一切請求權,也要負保密義務,消保官回應,在原因還沒釐清之前,業者付慰問金,都不代表有法律責任,後續賠償問題業者表示會再持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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