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罰不怕!台東阿公第9次酒駕 將第6次入監服刑


發佈時間:2019/03/19 17:49
最後更新時間:2019/03/19 17:49
示意圖/TVBS
示意圖/TVBS

台東縣鄭姓阿公,第9次酒駕,遭判刑11個月,因9次酒駕累犯,高等法院花蓮分院駁回他上訴,近日內將第6次因酒駕入監服刑。

66歲鄭姓阿公去年8月29日在台東縣鹿野鄉鹿野街上公車候車亭內和朋友喝保力達、米酒,騎機車回家時因越過中線遭警方攔下盤查,經警測得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7毫克。

 

地檢署依公共危險罪起訴,台東地方法院調查,阿公曾於民國91年、94年、97年、99年、102年(2次)、105 年(2次)總共8次酒駕。

第1次酒駕判罰新台幣1萬5000元;第2次判拘役59日,他選擇易科罰金繳交5萬9000元;第3次判罰14萬元;第4次拘役59日,不得易科罰金,入監服刑;第5次判刑5個月入監服刑;第6次判刑5個月入監服刑;第7次案判刑6個月、第8案判7個月相繼入監服刑,總計入監5次。

台東地方法院認為鄭姓阿公,法治觀念薄弱,亦未能切實反省、知所警惕,因此第9次酒駕判有期徒刑11個月。
 

鄭姓阿公提起上訴,理由是「孫子還小,要幫忙賺錢養孫子,希望縮短刑期,不然刑期太長,執行完畢後他老了無法工作及幫忙養孫子等」。

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調查,阿公的媳婦可以照顧孫子,且鄭員已經9次酒駕,且第8次酒駕於106年11月12日服刑完畢,不到10個月又再次酒駕,駁回他的上訴,判刑11個月定讞,必須再次入監服刑。(中央社)

《TVBS》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Blueseeds永續生活◢

👉天然護膚市場升溫!無添加敏肌也可用

👉精油保養最低49折再享1111折111

👉0水保養・以油養膚,精油保養快跟上


#阿公#酒駕#判刑#累犯#入監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098

0.0609

0.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