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1名從事綁鐵工的魏姓男子,前年因滿月的兒子不斷哭鬧,竟用力拉扯、狠咬、毆打男嬰,甚至還扭斷其4肢,而魏男的陳姓妻子為了袒護丈夫,還謊稱是友人打的,誤導檢警偵辦。對此,法官審理時認為魏男已有悔悟,因此判處他4年2月有期徒刑;陳女則判處4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
這起虐嬰案於2017年爆發,男嬰生父魏男當時僅21歲、生母陳女則僅20歲,魏男因不滿男嬰不斷哭鬧,自從男嬰滿月後,他多次趁單獨照料男嬰時,情緒失控地用力拉扯、扭轉男嬰的4肢,甚至還張嘴咬男嬰的手,造成男嬰多處骨折、全身多處瘀傷等。
直到2017年5月,魏男又再次對哭鬧的兒子施暴,不僅張口狠咬男嬰左手臂,還用力扳拗4肢,導致男嬰左後膝窩內側撕裂傷,血流不止下只好送往醫院急診,醫護人員赫然發現男嬰身上有多處新舊骨折、瘀傷,便通報苗栗縣政府社會處,魏男的暴行才因此曝光。
檢警介入調查後,魏男坦承前後至少施暴8次,但每次動完手就後悔了;男嬰生母陳女則為了袒護丈夫,在訊問時謊稱是友人打的,一度誤導檢警偵辦。對此,檢方去年依重傷害未遂罪嫌起訴夫妻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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