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一名男子,15日晚間騎車行經大漢橋到新莊,被後方一輛改裝機車,撞飛1公尺遠,全身多處挫傷,男子還忍痛自行就醫;事後,向警方報案,沒想到對方卻以不是轄區,無法受理為由,讓他一個下午跑了3個分局,警方更嗆說監視器根本拍不到,也抓不到人,就算報案也無效。
不論是左手,還是右手,都包著一層又一層的紗布;拉起褲管,左腳和膝蓋也都不能倖免,整個瘀青,紅腫;原本開開心心的騎車下班回家,卻被一輛肇事的改裝機車,撞得全身是傷。被撞機車騎士王先生:「然後左手有縫了5、6針,6、7針左右。」
兩手不能出力,走起路來也一拐一拐,好端端的騎車回家,怎麼會被撞成這付模樣?原來,一輛改裝機車騎士,疑似要追逐前方的車輛,時速超過70公里,在橋上狂飆,先是撞了騎腳踏車的年輕女子,之後又再追撞騎在前方的機車騎士,王先生整個人被撞飛,滑行至少1公尺遠。王先生:「他是撞下去我爬起來,看他有回頭了一下,我也不認識,他以更快的速度逃走。」
被撞飛,連續翻滾好幾圈的王先生,還忍痛爬起,載著另一名被撞傷的女子下橋,之後再到醫院治療;為了要抓到這名惡劣肇事逃逸的改裝機車騎士,隔天王先生打電話到110詢問,並依照打給蘆洲分局、海山分局和海山交通分隊,但得到的答案,卻是無法受理。王先生:「他(員警)說那邊又沒有監視錄影器,沒辦法說拍到是誰,就是說感覺報了也拍不到人,感覺就是在推來推去,沒有想要抓人的感覺。」
說是沒有監視器,難以抓到人,但明明大漢橋的上橋處,就有一支監視器,簡直「睜眼說瞎話」;負責轄區的海山交通分隊表示,王先生第一時間趕來報案,值班同仁有可能沒有聽清楚,才會造成這一連串誤會,不過絕對沒有不願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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