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瑞芳分局一名莊姓員警,清晨5點多,在蘆洲地區酒後駕車肇事,撞倒機車以及一輛休旅車,一共3台無辜機車受損,騎士也只有輕傷,肇事員警酒測值0.6,已經違反公共危險罪。
凌晨5點,右上角一道亮光,酒駕的轎車撞上分隔島停下來,沒多久警車抵達現場,處理交通案件,但肇事的是自己人。目擊者:「現場看到患者頭部流血,然後我們有幫他做處置。」
現場剩下一堆機車殘骸,地上還有煞車痕跡,肇事轎車原本是從對向開來,像打保齡球一樣直直的撞上等紅燈的休旅車、再撞倒旁邊機車,轉了180度,最後撞上分隔島才停止。
肇事的莊姓員警,酒側值高達0.6,當天是和幾個朋友餐敘,到快天亮才回家,路上就出事了,處理交通事故員警趕到,也覺得很尷尬,派出2台警車的人力處理這場車禍。
救護車抵達現場,幸好只有車損,沒有人員傷亡,肇事駕駛自己頭有傷口,但拒絕就醫,肇事的莊姓員警在金瓜石派出所服務,事後依照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