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擔任家教的52歲加拿大籍李姓男子,因認為大麻在加國已合法化,去年從國外網站訂購大麻種籽和相關園藝設備栽種,警方循線逮人,查獲近新台幣120萬元大麻花。
刑事局今天召開「破獲二級毒品大麻163株及乾燥大麻花案」記者會,偵查第三大隊第二隊隊長黃文圳表示,經透過網路大數據資料循線追蹤,來台10餘年的加籍李男疑似在家中自行栽種大麻,經報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組成專案小組共同蒐證查緝。
根據專案小組調查發現,李男長期在桃園地區居住,卻因認為大麻在加國已合法化,於去年起在國外網站訂購大麻種籽、藥劑和園藝設備等,利用國際郵件運送方式進口,並自行研發耕種設備,在承租的透天厝裝配水電管線,架設具相當規模的種植環境。
其中,李男自行設計圓桶形的培養植物生長架,搭配生長燈具、自動化照明和灑水裝置,有利加速大麻生長速度,4個月即可收成,種植手法完全異於傳統室內栽種模式。
警方經長期蒐證完備後,為免大麻流入市面產生危害,於今年1月30日到桃園市龍潭區依法聲請搜索票逮人。
同時,現場查獲贓證物包括大麻163株、乾燥大麻花893公克、生長架、灑水裝置、生長燈具、穩壓器、定時器、電扇、除濕機、營養液、開根液、化學試劑、大麻種子和層架等。
若依現行市價計算,所查獲的乾燥大麻花價值近120萬元。
黃文圳呼籲,依現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大麻為第二級毒品,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罪責相當嚴重,請民眾勿以身試法。(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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