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前年,新竹一名老翁因為沒有依規定2段式左轉,遭到後方客運司機追撞死亡,事後家屬認為,是因為公車車速過快產生氣流,把機車吸入,才會導致機車偏移,因此怒告司機和客運公司,不過法官勘驗影片後,認定主要肇事責任在老翁,因此判決司機沒有過失責任,不須賠償。

就是這個左轉動作,成為判決關鍵,前年9月新竹1名廖姓老翁行經路口,沒有2段式左轉,遭後方車輛撞擊,家屬認為老翁死亡原因,是因為公車車速過快產生氣流,把機車吸入導致偏移才會釀禍,不過法官卻是這麼認為。

法官勘驗影片,老翁騎機車往左偏時,巴士和機車還有1個車身長,認為機車並沒有,受行駛中公車的氣流影響,而在撞擊瞬間,車身和公車45度夾角,判斷是機車從外側左轉才被撞上,而且前後僅僅相隔1秒。
事發的新竹光復路口,是主要幹道車流量大,號誌雖然綠燈時,直行和左轉燈會同時亮起,但依規定機車要左轉,還是得遵從兩段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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