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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探視孩子! 父母不「友善」 恐失去監護權

記者 韓上棆 / 攝影 鄭勝為 報導
發佈時間:2019/01/23 19:05
最後更新時間:2019/01/23 19:41

持續追蹤,要是父母在打離婚或者孩子監護權官司時,其中一方拒絕探視小孩,那該怎麼辦?律師說,不論監護權屬於誰,父母都有權利探視,如果一方拒絕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要是還不給看,就可申請「強制執行」,一但違反可能會有罰金,如果被法官認為不是友善父母,未來失去監護權的機會就很大!

圖/TVBS

 
和兒子獨自相處,看得出爸爸的喜悅,不停逗著小孩玩,任誰都想不到,看似慈愛的先生多次向前妻施暴,而且從去年九月開始,母親就無法見到孩子。

圖/TVBS

受害女子(變音處理):「叫我回去看又只能去你家,可是我們當初都講好,只能去警察局了,為什麼要去你家,哪一天我剛好回去看,突然發瘋了,我又被打那怎麼辦。」

受害女子說,當初和對方交往一起出遊時,感受得到那份甜蜜,但喜宴結束後沒多久,前夫開始拳腳相向,於是先打離婚官司,再爭取孩子的繼承權,但其實官司可同時進行。一般來說,監護權到底該是父親還是母親,法官會依據子女性別、年齡、意願和人格發展需求,考量父母的職業和經濟能力,什麼對孩子最有利,就把小孩判給那一方。不論是否拿到監護權,父母都有探視權利,約定每個月哪幾天,父母可以見小孩,擁有監護權的那一方,如果拒絕探視,會被認為不是友善父母,可以重新打監護權官司。
 

圖/TVBS

律師黃柏承:「如果不履行法院的,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他方可以去聲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可以怠金及罰金,來要求他(她)履行,另外一方面將來法院在審理,小孩子監護權的行使,也會將這個(友善)納入一個很重要的考量。」

曾經懷孕時,男子在女子的肚子上,比出愛心手勢,這份有期限的感情,怎知來得那麼早,父母臉書各自都有紀錄兒子的生活點滴,少了一方的疼愛,小孩才是最大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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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暴力 請撥打113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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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監護權#友善#官司#罰金#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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