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20多歲女子,某天曾和男友與學長一起到KTV歡唱,他們結束後返回男友家休息,不料學長竟趁男友在一旁熟睡,試圖性侵女子,她因喝醉無力反抗,轉向男友求救,但因他睡得太熟,最後被手指性侵得逞。女友事後也向男友坦承「我變髒了」,兩人才報警處理,而高等法院判處學長3年4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女子在2016年1月和鄭姓男友、賀姓學長到KTV歡唱,3人一直到凌晨才回到鄭男的三峽住處睡覺,鄭男一到家便在床上呼呼大睡,賀男竟趁機爬到兩人的床,開始撫摸女子,並在耳邊低語「我心情不好」為由,要求在更衣室發生性關係,雖然女子拒絕,但因酒醉意識模糊,賀男開始用手指性侵,她雖然感受到下體受到侵犯,卻完全沒力氣呼救,試圖用手肘撞男友求救,但鄭男睡得太熟完全沒反應,讓賀男性侵得逞。
女子清醒後即以LINE傳訊質問賀男,對方先是否認,之後才承認用手指性侵,並強調性器沒有接合,她大受打擊後,還一度服藥自殺,男友發現女友不對勁,追問之下,對方才坦承「我變髒了」,事情曝光後才趕緊報警處理。
高等法院審理時,賀男竟辯稱,之前就和對方發生過性關係,且當天有經過女子同意才發生性行為,更反咬她仙人跳,但根據雙方LINE的對話紀錄,以及女子在事後出現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等,高院最後判定,賀男有罪,並判處3年4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實習編輯/許雅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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