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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家暴令恐處3年徒刑! 涉暴父接受訪視

記者 李潔 / 攝影 柳中屏 報導
發佈時間:2019/01/15 20:25
最後更新時間:2019/01/15 20:25

持續追蹤這起家暴事件,涉嫌對妻兒施暴的林姓男子,涉及傷害與強制罪,檢察官近日將會約談他到案說明,社會局同時也介入關心,要求訪視調查,如果他不同意,將會觸犯兒權法,最高開罰3萬元,社會局表示,下午3點多已經與對方連繫上,他也同意接受強制戒酒治療。

圖/TVBS

 
記者李潔:「社會局依照兒權法第70條,將會約談訪視這名父親,如果他不接電話、不收簡訊,而且收到公文也不予以理會,不請假的話,有可能會觸法,最高開罰3萬元。」

偏偏社會局電話一打再打,林姓男疑似以為是詐騙,拒接電話,直到收到簡訊才發現,是社會局打來的,這回因為兒子買肉圓沒加辣,動手施暴,出面道歉,竟然還供稱是酒醉失控惹的禍,而且就算沒喝酒也會打小孩。

圖/TVBS

社會局如今要查,如此施暴的行為是否與酗酒有關,如果是將要求戒酒,但只能軟性勸導沒任何強制力,除非被害人去警局筆錄,聲請通常保護令,要求增加加害人處遇計畫,才可能強制戒酒治療,由精神科、社工師與心理醫師聯合輔導。
 

精神科醫生楊聰財:「第一個暴力只會製造麻煩,而且是不可允許發生的,第二個我們要提升他,對於別人的尊重,加強他的同理心,對於法律知識的加強,第三個常常要教導他,情緒的管理。」

圖/TVBS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近日將約談林姓男子到案,因為他不僅被妻兒指控傷害,反勾妻子拖行更觸犯強制罪,法官14日凌晨,核發緊急保護令中,要求父親不能再次施暴與騷擾,不可以靠近雙方住處300公尺,母親目前暫時成為孩子監護人,對方也不可以查閱兒子的學籍與戶籍,如果「違反家暴令」,將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身為父親,卻如此失控的暴力行徑,未來要面對的刑責與輔導,恐怕不是這麼簡單。

《TVBS》提醒您: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3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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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社會局#戒酒#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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