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屏東長治國中接二連三有女學生遭到色狼襲胸,全校師生扮柯南自行蒐證,提供證據給警方,不過嫌犯落網後,還是遭到法官裁定責付,要求嫌犯定時到派出所報到。面對襲胸狼好幾次遭到輕放,監察院認為警方處理案件太消極,辦案能力不如師生,甚至也要求司法院和內政部,對輕判嫌犯結果,做出檢討報告。
就是他,屏東長治國中師生的頭痛人物,是偷摸女學生胸部的累犯,好不容易被警方逮到,卻是沒2天就被法官放出來,現在只能要求他,每到學生上課和放學時間,都得到派出所來報到。
不過事實上,這名色狼光是從4月到6月之間,就已經犯案3次,這期間卻都是全校師生自行蒐證,提供影像給警方抓色狼,不過讓嫌犯囂張還能接二連三犯案,監察斥責警方緝凶能力實在很糟,簡直比學校的師生還不如。
校方人員:「法院把他放出來,實在是很不妥,很不可思議。」
警方無奈表示,因為逮捕這名嫌犯時,他並非現行犯,只能函送,礙於性騷擾的輕罪,想要羈押嫌犯更是困難;至於案子移到法院,法官認定嫌犯以毒品和性騷擾函送,都是較輕罪型,根本不符合羈押,最後裁定將嫌犯責付父親看管。
對判決結果,監察院也覺得誇張,要求司法院和內政部檢討改進。屏東地院發言人潘正屏:「經過裁定後,檢察官也有提起抗告,也經過高雄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駁回抗告確定。」
屏東地院表示,除非嫌犯已經達到不能交保和責付,才會申請羈押,法官不可能自創法律,把輕罪移送的案件用重罪來羈押,法官也表示嫌犯定期向警方報到後,已經沒有再犯案,認為已經達到嚇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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