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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男亂抱小孩!無傷人行為 警無法管束

記者 李潔 報導
發佈時間:2018/12/24 21:33
最後更新時間:2018/12/24 21:33

持續追蹤這名男子,戶籍在屏東,北上到土城一帶出沒,平常沒有固定工作,居無定所,曾有妨害公務前科。在路上亂抱別人小孩,若沒有做出傷害行為,警方無法執行管束24小時。除非衛生局評估,有自傷或傷人之虞,才會強制送醫。

圖/TVBS

 
記者李潔:「警方接獲報案,男子早已逃逸無蹤,但他在附近外面徘徊,被員警認出之後帶回警局,強制送醫。」

亂抱小孩的蘇姓男子,今年42歲,是屏東人卻北上到土城,居無定所也沒有工作,因為沒傷人,警方無法可管,因為依法只有酒醉,意圖輕生、鬥毆,或危害公共安全有傷害自己或別人的疑慮,才能執行管束24小時。

圖/TVBS

男子坐在騎樓看到小朋友經過,先是伸手觸摸,接著作怪表情嚇人,這類事件發生,家長若擔心報案,警方會請衛生局社區緊急醫療小組到場評估,若認為當事人有傷害自己或別人的疑慮,就會強制送醫,以新北市來說,約有兩萬多名精神疾病患者,每年約有1千多人就醫,出院後衛生局也會進行後續追蹤。
 

圖/TVBS

新北衛生局心理衛生科長杜仲傑:「剛開始的時候會每月都去訪視,希望看到他穩定服藥,也能夠穩定接受治療,回去生活適應良好,那種個案的話就一年看一次。」

隨機亂抱小孩,除非能證明有傷害意圖,否則被抓後若評估沒有精神狀況,不會限制人身自由,萬一又做出騷擾行為,成了社區隱憂,家長恐怕很難放心。

《TVBS》提醒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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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衛生局#評估#騷擾#變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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