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金錢豹酒店小姐顏子娠去年拉K飲酒後,無照駕駛賓士車闖紅燈,撞死烘焙師陳育邦後逃逸,等到車子拋錨才停車,台中高分院認為她是累犯且無深切反省,今年7月依酒駕、毒駕致人於死、肇事逃逸等罪合併重判她9年6月確定,並判處她應賠償陳男父母共1068萬元。
顏子娠去年11月晚上拉K後上班,凌晨時下班與友人開車回去,行經西屯路口時,因闖紅燈,撞死橫向的機車騎士陳育邦,不過顏女沒停車還繼續逃逸,至到車子拋錨後才停車,隨後換到副駕駛座,並向警員聲稱,原本的駕駛已經落跑,後來警察調閱監視器發現,顏女才是肇事者。法官認定顏女屢次酒駕、毒駕肇事,毫無悔意且惡性重大,因此重判她9年6月。
陳男父母向陳女提出民事賠償並指出,顏女肇事的賓士車登記在顏母名下,當時車內林姓、李姓友人放任顏女酒駕不制止,都與顏女撞死人有關,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因此向4人求償喪葬費、扶養費、精神慰撫金等共1270萬元。
顏女回應,陳男父母在台北、台中有房產,具有一定的經濟能力,並無撫養費的必要,而她自己離婚、沒有存款、房產,還育有一名幼子,認為兩人求償金過高,且汽車強制責任險已賠償給陳男父母200萬元,應從求償金額中予以扣除。
法官審理後,認定顏女須負損害賠償責任,且陳男父母請求的各500萬撫慰金適當,雖然兩人有房產但都是自住使用,因此請求撫養費有理,不過應扣除陳男父母領取的100萬強制險賠償。針對顏母及林姓、李姓友人,則認定3人無過失責任,最後判處顏女須賠陳父533.6萬、陳母534.6萬,全案可上訴。
據《蘋果》報導,陳男姊姊得知判決後表示,顏女在牢裡要執行2/3才能出來,應該無法賠償這麼多。不過刑事和民事的刑責,會讓她綁一輩子,希望她能一輩子記住,不要再犯錯,也提醒酒後開車的人,不要以身試法。
實習編輯/許雅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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