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張芳馨涉殺害小姑以水泥封屍,一審遭判無期徒刑,二審今開庭,法官問如果能重來會怎麼做,她哭著說,想和丈夫孩子搬出去住,請求法官輕判。二審合議庭訂明年1月8日宣判。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開庭,先就犯罪事實做確認,張芳馨坦承以啞鈴行凶時,不顧葉姓小姑道歉求饒,說出「你現在說對不起,來不及了」,並繼續往葉女的頭部連砸10幾下,再將葉女拖進浴室將頭押進臉盆溺斃後,以水泥封屍。
法官問,如果事情可以重來,你會怎麼做,張芳馨哭著說,她想和丈夫兒女搬出去住;法官追問,曾和丈夫溝通要搬出去住嗎,張芳馨說,行凶前和丈夫做很多次溝通,但丈夫都說,等小孩子大一點再搬出去。
張芳馨庭上說,丈夫這段期間有帶大女兒到監所看她,丈夫都跟她說,「沒事,別想太多,孩子我會照顧好」;原審判無期徒刑太久,想要早點出獄回歸社會和孩子團聚,請法官體諒她當母親的苦衷,不想在孩子成長過程缺席,請求輕判。
律師論告時說,張芳馨和葉女長期不睦,不滿葉女打電話到她娘家抱怨,懷孕時跌倒沒扶她,又懷疑丈夫與葉女之間有不倫性關係等情形而行凶,請法官考量張芳馨認罪,在監所抄經書,已和被害人家屬(葉女的弟弟)達成新台幣400萬元和解,從輕量刑,希望不要判超過15年。
公訴檢察官則請求合議庭,以被害人(葉女)角度設想,並以第一人稱來論告說明葉女的狀況,他們同住的房子,葉女一人付了大部分的房貸,哥哥嫂嫂及2個孩子一起住,卻沒人感激葉女,嫂嫂都在晚間發出噪音,影響葉女睡眠及隔天上班狀況,葉女打電話給嫂嫂娘家尋求改善,卻惹來殺身之禍,葉女被殺害時,向嫂嫂道歉求饒無效,已無生命跡象時,嫂嫂卻不叫救護車,反而用水泥把葉女封起來,主張原審判無期徒刑妥適,應予維持。
法官依據監所輔導紀錄,對張芳馨說,「你擔心丈夫再婚,後母可能會虐待2個孩子,你現在犯錯,好好在監所裡面生活,你不是被判死刑,還有機會出來,不要想太多,要繼續讓監所輔導」;全案辯論終結,訂明年1月8日上午10時宣判。
新北市新莊區今年3月發生姑嫂不合的水泥封屍慘案,一審新北地方法院8月底審酌,警員獲報到場雖發現水泥塚,但還無法確定裡面是屍體,尚未確定為凶殺案件,大嫂張芳馨在命案曝光前坦承犯案,符合自首要件;檢方求處無期徒刑,張芳馨犯罪行為沒有處以極刑與社會隔絕必要,判她無期徒刑。(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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