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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師拉4歲童淋熱水 檢起訴求加重刑

記者 黃茂松 南投 報導
發佈時間:2010/08/28 08:46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為人師表怎麼會故意傷害學生?南投有家長指控,兒子在幼稚園,只是摸了一下飲水機上的羊奶空瓶,竟然被女老師拉到飲水機旁,用熱水燙手,這名老師反駁,強調是男童玩飲水機才會造成燙傷;但幼稚園調出監視器,發現老師涉有重嫌,家長也一狀告上法院。檢方偵結,認為女老師故意對兒童犯下傷害罪,請求法官加重其刑,而女老師也已經被解職。

下午5點左右,幼稚園老師帶著十幾名小朋友進教室,沒過多久,老師拉著一名4歲男童走出來,兩個人一起走到飲水機旁,停留了25秒。園長:「(可能)老師情緒一上來,就把他燙傷。」

園長說,有其他小朋友看到,老師拉著男童的手,沖飲水機上的熱水,25秒後,男童被帶進教室廁所。記者:「帶到廁所做什麼?」園長:「泡水,因為燙傷後要泡水。」

有同學指控,男童的手會被燙傷,是因為他走回教室途中,摸了飲水機上的羊奶空瓶。園長:「有小朋友跟老師告狀,那個小朋友去摸羊奶罐,老師就生氣了。」

女老師否認把男童拉到飲水機前,用熱水燙他,強調是男童玩飲水機才會造成燙傷,但這個說詞,連幼稚園園長都不相信。園長:「監視器都有拍到,所以變成我們沒有辦法相信老師的說詞。」

園方認為,女老師管教失當,傷害學生,已經將她解職,同時也向家長道歉,強調會負起責任;但家長認為這名女老師毫無悔意,一狀告上法院。受害男童家長:「因為老師不道歉,所以才會對她提告訴。」

地檢署偵結,認為女老師故意對兒童犯下傷害罪,起訴書請求法官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對她加重其刑,一旦罪行確定,最重將被判處3年以下刑責。

#燙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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