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方抓到專門騙大陸人的詐騙集團,警方逮捕8人,警方欣慰抓到壞人,辛苦終究有了成果!但是這些人犯案,卻不一定會受司法制裁,就在今年4月,台中高分院判決一個專門詐騙大陸人的集團「無罪」,理由是沒有被害人出面指控,沒有被害人受害的具體證據,如今高院一樣要求物證、人證,因此警方辛苦抓詐騙,到最後這些集團在司法上,會不會被制裁還不一定。
8名嫌犯各自抱頭蹲在地上,警方在這個詐騙集團的據點,搜出電腦、電話等作案工具。警方:「作為什麼用途?」嫌犯:「接電話。」詐欺的對不對?」嫌犯:「是。」
這個集團專門詐騙大陸人,先傳簡訊,騙被害人沒繳話費,等被害人回電,再由不同歹徒假冒電信、公安、金融監管人員,拐騙匯款至指定戶頭,歹徒甚至還為各個角色講稿,還有心理叢書當教材。
歹徒從4月至今,詐騙不法獲利大約130幾萬,受害者通通都是大陸人,但警方沒有掌握任何被害人筆錄;無獨有偶,今年4月,也有一起手法雷同的詐騙大陸人案件,後來高院卻因沒有大陸受騙民眾指認,判決無罪。
台中高院行政法庭庭長吳火川:「不能以被告的自白,作為唯一判決依據,還有其他佐證,要有被害人還有詐騙的財物,這樣才可以判決被告詐欺罪嫌。」
高院強調,人證物證缺一不可,那這次歹徒詐騙大陸人,目前也沒有掌握人證,是否也會判無罪,高院說,每個案子不同,不願臆測,但依照高院說法,缺乏人證,最後判決可能仍是無罪。
嫌犯詐騙大陸人以後,繼續逍遙法外,警察還得把詐騙所得,全部還給詐騙集團。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