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方姓男子的祖母1年多前過世,生前立遺囑表示,將10多筆土地及上千萬遺產留給方男,因他十分盡孝道,願辭去工作在家照顧患有慢性病的自己。不過此舉引起老太太長子(方男大伯)的不滿,向法院主張長子應有繼承權。但親戚出庭時作證,長子時常對老太太說難聽的話,還嘲笑其行動不便,最終法官判定老太太立下的遺囑內容有效,方男可獲得全部遺產。
方男指出,因祖母生前患有許多慢性病,難以自行走路,爸爸希望他能照顧老太太,於是將工作辭去返家,讓祖母感到十分欣慰。在過世的1年多前,老太太到公證人處留下遺囑,「長子對我十分苛刻、沒有盡孝道,而且還常常出言羞辱人」,感嘆有次子(方男父親)尊重她又盡孝道,遺囑特別寫下,願將所有財產指定由孫子取得,不能交由其他人。
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此案時,方男表示,祖母生前對他說,大伯常常口出惡言,用髒話辱罵她,還騙錢騙土地。家人親戚也作證,「長子對母親忤逆,多次說出難聽的話,母親很不滿,堅持財產不給他」,因此法官認定預立的遺囑真實且具有效力,依據老太太本意,判決長子不得繼承,千萬財產全數由方男取得。
實習編輯/鄭宇辰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