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普悠瑪列車出軌,造成18人罹難,司機員尤振仲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遭聲押禁見,因為認定他的說法與其他證人明顯不符,有逃亡串證之虞,從檢方訊問11小時,再到開羈押庭,長達20小時候,法官裁定50萬元交保,不過檢方查出列車開到140公里,超速將近2倍,恐怕人為疏失原因大。
記者vs.司機員尤振仲:「那個ATP有關掉嗎?(不好意思!),ATP有關掉嗎?(不好意思!)」
戴著口罩坐在輪椅上,體力虛弱,律師、家屬緊緊陪在身旁。面對外界質疑,一句話都沒說,返回醫院休養,但情緒似乎更低落,一度連醫師照會都拒絕。
聖母醫院身心科醫師郭約瑟:「對被害人是雙重打擊,一個本身他也是車禍的受害者,再來當然大家箭頭目前看起來指向他,這對他來說也是極大的壓力。」
涉嫌「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列為被告,揹著18條人命,司機員尤振仲跟著乘客一同被救出翻覆的列車,手術後狀態穩定,檢警立刻約談,22日上午9點,檢方先到醫院,2小時後帶回地檢署,直到晚上10點半聲押禁見,期間比對資料,發現翻覆問題跟車速有關。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貞諭:「當時時速是絕對超過80公里,甚至不排除100公里以上。」
檢方認定,新馬站彎道速限,一般車種65公里,太魯閣、普悠瑪可以開到75公里,但意外速度開到140,快了2倍,認定駕駛操作不當,甚至部分說法,與其他證人不同。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貞諭:「檢察官認為他的犯罪行為重大,那實際上客觀的事證跟他的供述顯然有一些出入,所以我們也認為他有串證之虞。」
列為被告開羈押庭,外頭家屬急忙找委任律師,但尤振仲對羈押沒有意見,甚至放棄找律師,表示不要辯護,相當自責,寧可被押,但隨著列車相關紀錄1項1項比對出來,檢方也認為人為疏失恐怕是肇事最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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