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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賊西門町飛車遭警擊斃 家屬提國賠244萬法院判免賠

編輯 林保宏 報導
發佈時間:2018/10/15 14:49
最後更新時間:2018/10/15 21:12
萬華分局員警張景義5年前在西門町開槍擊斃一名飛車竊賊,死者家屬提國賠,法院今判決免賠。(圖/TVBS)
萬華分局員警張景義5年前在西門町開槍擊斃一名飛車竊賊,死者家屬提國賠,法院今判決免賠。(圖/TVBS)

台北市萬華分局員警張景義5年前在執勤時,將一名竊盜拒捕且開車在人行道上衝撞的黎姓竊賊擊斃,事後被依業務過失罪起訴。法院審理後,一、二審均認定張景義當下用槍的時間和比例原則均無不妥,判決他無罪;黎男的妻子和3名子女,則是對北市警局提出國家賠償244萬元,對此法院駁回,判決免賠。

這起案件發生在2013年8月;黎男因行竊遇到盤查拒絕,便駕車高速狂奔企圖躲避警方追捕,一路從新北市中和區開到西門町。張景義擔任萬華分局漢中街派出所員警時,當天處理一起案件時,發現黎男開車衝到中華路上的人行道上,當下十分危急,朝黎男的車輛開了2槍;其中1槍打在輪胎,另1槍則是貫穿擋風玻璃打中黎男腹部,送醫急救後傷重不治。

 

事後張景義被檢方認定用槍過當,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法院審理後,認為黎男當時不但拒捕,而且開車衝上中華路人行道,有傷害民眾之疑慮,張景義為了現場民眾安全開槍射車,行為並無不妥,並且極力避免傷害致命部位的注意義務,因此判決他無罪。

民事部分,先前張景義已經先賠償黎男家屬80萬元,黎男的妻子和兒子另外提起國家賠償訴訟。黎妻認為張景義貿然對車子開槍,是造成她丈夫死亡的主因,主張喪葬費、小孩撫養費等共約811萬多元。但黎男拒捕確實行為不當,雙方過失責任比例應為6比4,所以黎妻求償的811萬多元乘以0.4後,再減掉張景義已經賠償的80萬元,台北市警局應賠償244萬6195元。

對此市警局提出抗辯,黎男是現行犯且開車衝上人行道,對民眾有危險疑慮,張景義持槍逮捕是法定職權,使用警槍使用也符合條例規定;另外張景義開槍朝擋風玻璃射擊,已盡了注意義務並無過失,擋風玻璃材質造成的彈道折射,這並非張景義可預期,請求法官駁回訴求。
 

台北地院認為,根據現場狀況,張景義開槍行為並無過失,事後黎男送醫也並未耽誤,認定張景義無故意侵權行為,不適用國賠法,判決家屬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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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景義#萬華分局#人行道#西門町#國賠#拒捕#擋風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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