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說不幸變成凶宅的租屋處,租金行情最慘對半砍,另外因為租賃沒有硬性規定,一定要註記是否為凶宅,如果雙方一開始租賃契約沒有標註的話,不幸變成凶宅,房東可能無法求償,相對來說房客也可能莫名租到凶宅。
資深不動產經理人林建宏:「當你在承租一個屋子的時候,可以要求屋主或仲介在租賃合約上面,特別約定就是『沒有發生過事情』,以保護自己的權益。」
記者羅一心:「去年1月初一名女子在這棟社區大樓租屋處跳樓輕生,也導致這棟的套房租金行情下跌。」
雖然女子並非在屋內死亡,但租屋處月租金從5、6千元,跌到3、4千元,另外依照凶宅案件不同,對房東或屋主來說,出租、貸款都會有困難。
記者羅一心:「去年2月初台體大學生在租屋處殺害女老師的案件,像這類發生過兇殺的凶宅,不管是自住或者是投資,詢問度都是最低。」
大家最不愛的第一名就是兇殺、情殺刑案類的凶宅,其次是輕生案件,再來就是意外死亡,例如火災。
資深不動產經理人林建宏:「因為不容易出租,屋主就得降價來求租,那至於降到什麼樣的程度?可能5成、6成、7成不等,那視發生的一個時間點,還有屋主後續的整理。」
不管是房東或房客,想避免凶宅,或不幸變成凶宅,簽約時最好註記清楚,避免日後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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