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是出國旅遊旺季,少不了會購買餅乾泡麵、跟藥品,但失心瘋狂掃貨時可要注意!購買數量和用途都有規範,像是每一種非處方用藥不能帶超過12盒,另外民眾最愛採買的零食,也不能超過6公斤,否則就會被銷毀。要是沒報驗就上網轉賣的話,更會面臨高額罰鍰。
出國玩難免會帶些伴手禮回來贈送親友,但我國入境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規定,依據食藥署現行規定,自用類的食品價值必須在1000美元以下,且重量不得超過6公斤。
至於,錠狀、膠囊狀食品,每個種類最高上限是12瓶,總數不能超過36瓶,若超過規定必須向食藥署辦理相關申報,若查到未申報卻超量的情況,商品恐怕只能退運或銷毀。
不僅數量有所限制,在國外買的零食、錠狀、膠囊狀食品或是保健食品,若是擅自上網販售,恐遭罰3萬元到3百萬元的罰鍰。藥品方面更嚴格,只能自己使用,若違規販售,將可處10年以下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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