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聯醫昆明防治中心遭爆外洩愛滋感染者個資,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今天說,事發後持續監測,網路已沒有相關個資,請感染者安心,且若權益受損,疾管署會協助提國賠。
愛滋感染者個資依法受到保護,但有媒體接獲爆料指出,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防治中心在2007年執行「台北市減害計畫情形簡報」時,時任研究員的莊苹將當時列屬台北市轄內的3千多筆愛滋感染者資料外洩並被放到國際簡報下載平台,衛生福利部直到2016年9月才發現此重大疏失。
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副署長羅一鈞上午在記者會表示,疾管署在2016年9月6日接到醫院通知,在某國際簡報下載平台發現莊苹在2007年製作的簡報。這份簡報還有圖表,圖表的嵌入檔含有個案資料。當時緊急啟動相關單位處理,陸續移除各大搜尋網站的連結和庫存頁面及下架。
不過,當年9月13日刑事警察局發現有一處網址有部分文字資料,但因該公司非台美司法互助範圍,持續用多方管道要求下架,後續網站已被移除。
羅一鈞說,研判爆料者可能得知上述網站網址,並從此處獲得相關資料,但該網址已經被移除,且事發之後監測至今,已無發現含有愛滋感染者的個資檔案或連結,請感染者安心。
感染者個資外洩應有後續補救措施,羅一鈞說,此次受影響的感染者是2007年底之前列管,2008年之後確診的感染者不會受影響,無須恐慌。當時沒有立刻通知感染者,是考量案件特殊,所有的感染者資料都被外洩,若對外公布,可能反而增加個資曝光風險,或被有心人利用。
政府資安把關不慎,可能讓感染者產生不信任或心生恐慌;羅一鈞表示,目前有請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建立單一專案窗口,由專人受理感染者查詢,並提供相關權益諮詢與輔導諮商。
羅一鈞指出,依據個資損害賠償的相關規定,感染者可依實際受損程度提出求償,公務機關適用國家賠償法,若感染者明確舉出受到事件有權益受損可申請國賠。若被害人不易或無法證明實際損害,可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裁定,每一件仍可最高有新台幣2萬元的求償。疾管署也願提供感染者相關協助。
對於發生感染者個資外洩,羅一鈞表示相當遺憾,會盡力檢討,重新彌補感染者權益保障,重建他們對政府的信心。
為免類似案例重演,中央與地方愛滋防治團隊已完成系統性檢討,加強個資保護及資安管理相關教育與法規訓練、提升承辦人員資訊安全知能,輔以資訊系統的各項把關措施,務使個資外洩事件不再發生。
羅一鈞也提醒,感染者相關資料是個資法保護的特種資料,爆料者或媒體如果沒有法律上的原因持有相關資料,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否則依法會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甚至有刑責。
羅一鈞也指出,如果感染者擔心個資被外洩,可透過北市單一窗口(02)23703739轉分機1335向專人查詢。(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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