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報導】 八仙塵爆即將屆滿3週年,這場造成15死、484傷的意外,是台灣史上最嚴重的公安意外。在當時傷者傷勢評估中被列為第一的黃博煒,燒燙傷面積達90%以上,為了活命,他自己決定截肢,四肢只剩手指也失去功能的左手。
幾乎不留悲傷餘地,他迅速振作,以能「獨立在外一人生活」為目標,積極復健,並受邀演講,希望能養活自己。他說:「希望大家不要當我是八仙的傷者,只要當我是個失去四肢的人就好。」
但地獄的一夜,畢竟是人生急轉的路口。新造的人成功將前世恐怖經驗內化為資本,還出書記錄下傷後種種,書名取為《但我想活》,除了回顧當晚,還有活下來後的各種「習慣失敗」,卻能以此為資本,向我們訴說生之美好。
在陽光基金會和黃博煒碰面。百忙之中、復健之前,他留一段時間給我們,不料寒暄時我就說錯話了。那是陪同的志工問要不要拿書給他簽名?我說好啊,結果他說:「簽名對我來說還是比較困難。」
其實不用如此小心。和他熟識的志工就敢直接對他說笑:「你要練習用嘴巴簽名。人家跟你要簽名,你要說等一下,我先擦一下口紅,幫你留唇印。」我以為有趣,轉念又想:他要怎麼擦口紅呢?
但黃博煒其實都不在意,他連曾2度拉在內褲裡都跟我們說了。「我從來不避諱,因為這是我真實會遇到的狀況。」難堪的事,他輕鬆地講,臉上或許有細微表情,但都被燒傷的疤痕所覆蓋。
疤痕如假面一般保護他,因為近2小時的採訪,他幾近一點負面情緒未透露,好像不願強調受到燒傷和截肢所禁錮的部分。他一再表明,希望採訪重點可以放在截肢後的未來,畢竟全副心力都放在往前計畫,而非往後回顧:「(從)截肢當下都沒有改變的,就是我想要獨立在外生活,自己一個人。」但就像他四處演講總避不開的前提,還是得從八仙塵爆當晚說起。
事發當下,他在舞台左前方,也就是鋼瓶直接噴撒的方向。第一時間,他和所有人一起逃命,拖鞋不知是踢掉還是熔了,他踩在火上前進,被撞倒,整個人趴在火焰滿布的地上,身體的疼痛卻消失了,他想:「我是不是要死在這裡了?」
燒燙傷面積達90%以上的他,被送進新光醫院加護病房,住了212天,從22歲住到23歲,出院時四肢只剩手指也失去功能的左手。
八仙塵爆造成15死、484傷,他的傷勢評估被列為第一,嚴重到爸媽每回到院探望必先報時,概念類似死亡宣告,因為那可能就是他過世前最後能記得的時間。幾度危急,是連葬儀社都安排好了,爸媽還叫哥哥回家挑幾件黃博煒最愛的衣褲當壽衣。看完整內容
延伸閱讀
【八仙塵爆傷者故事二】上完廁所自己擦屁股 沒人相信他做得到
【八仙塵爆傷者故事三】回望火燒那一夜 懷念最後一次走的就是那段路
◤Blueseeds永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