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網友於《抱怨公社》發文,指出他非常崇拜一位「爆系」紅人,據悉該紅人常在網路分享反抗主管的過程,該網友深受啟發!23日她認為老闆又提出不合理要求便試著「反抗」,沒想到卻因此丟了工作。
網友於《抱怨公社》發出Line對話,老闆要求網友在下班時間將明天要用的物品拿到公司,但網友平時積怨已久,又想到網紅平時在網站所發「反抗文」,便試著反抗老闆。她回應老闆已經離開公司且正在吃飯,但老闆一句「你明天不用來了」讓該網友十分無言,將截圖傳至社團後引發熱議。
眾多網友要她到勞工局檢舉老闆「不當解雇」,並要求勞資協調拿取遣散費,也有網友提醒可以申請「非自願離職補助」,在找新工作之餘可以應急。
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指出,若非自願離職、具有工作能力並有工作意願、離職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也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14日內仍無法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者,可以申請「非自願離職補助」。
實習編輯/黃耀漢
《非自願離職補助相關辦法點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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