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一名蕭小姐投訴,除夕夜到大賣場購物,買了一盆標價39元小盆栽,回家核對發票上金額,卻是95元,拿發票到賣場要求退差價,賣場卻要蕭小姐排隊填表格申請,她無法接受這種處理態度;業者事後承認疏失,願意退價差,並表示會加強內部管理。
蕭小姐拿出賣場發票及照片,指控賣場商品標價不實,2項商品讓她白白損失65元價差。
投訴民眾蕭小姐:「(賣場)不退我錢,他說如果有不一樣,拿商品去那邊,另外辦手續退費,那如果我沒核對,不就不知道受騙了?」
蕭小姐說,賣場小盆栽標價39元,買了一盆,回家核對發票,覺得不對勁,上面金額顯示95元;誇張的,不止如此,標價9元錢麵包,結帳金額多了1倍,算成18元,蕭小姐氣炸了,向賣場反應。
賣場馬上更改電腦上價格,但又改得不完全。蕭小姐:「本來95元,已經變成39元了,可是這個蛋糕,9元一樣是收18元。」
蕭小姐說,投訴當天是除夕,她趕著回家團圓,賣場大排長龍,賣場明明錯,還叫她要填表格,申請退差價,她無法接受這種處理態度;同樣遇到類似情形的,還有陳小姐,到同一家賣場買洗衣精,結帳竟然多收100元。
投訴民眾陳小姐:「99元,後來我拿去繳費,(條碼)照起來的價錢是199元,跟標價不一樣。」
賣場經理胡志光:「價格是人員疏失,沒有更換,對於人員的疏失部份,我們會再加強訓練。」
業者表示,消費者發現發票金額與標示不符,可以退差價,對消費者感到抱歉,小金額引發大爭議,業者承諾改善,希望不要再有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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