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位林先生,是中科外商公司的工程師,父親罹患鼻咽癌,他請10天事假想要照顧父親,直到10天假期最後一天的下班時間後,他接到公司主管的一通簡訊,告知「請假並未核准」,以曠職論處,將不付遣散費,林先生請個假卻丟了飯碗,忍不住出面控訴遭到惡意裁員。
依照往常,一大早林先生上班,拿出識別證在大門一刷,發現門禁卡已經被鎖住進不了公司,警衛視他為閒雜人等,不讓他進公司。
林先生:「刷不進去。」
林先生在中科一家外商面板玻璃大廠,工作4年8個月,他說,最近他60多歲的父親,鼻咽癌化療後,身體不適,林先生本來想向公司申請留職停薪, 但為了照顧父親,他先請了10天連假,假請了,直到10天假期最後一天的下午5點49分,林先生才接到公司主管的簡訊,告知「請假並未核准」。
林先生:「如果員工已經有示意、口頭、書面告知之後,就算是請假完成的手續。」
公司表示「假沒有核准」,接著堅持林先生工作沒有交接清楚,要以「曠職論處」,終止勞動契約,也就是說,林先生除了飯碗不保,公司也不支付「遣散費」。林先生:「雇主或事業單位,不得以曠職論,否則是違法跟濫權。」
外商總公司公關周秀芳:「這名員工,並沒有遵守公司(請假)的規定。」
只因為休假問題,林先生丟了月薪4萬7的外商工作,趕在禮拜一上班時間,林先生帶著請假留存證據,Mail、簡訊,隻身前往中科管理局,遞上聲請書,要以小蝦米對抗大鯨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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