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徵寵物店美容師卻得簽厚厚契約書!有民眾投訴,到新北市淡水應徵工作,但契約書寫著遲到1分鐘扣100元,離職未提前告知也要罰違約金,員工認為不合理,而且上班第一件事就要跟老闆問好,中午要叫老闆來吃飯,規約洋洋灑灑寫一堆,對此勞工局認定罰錢有違法,但其餘的條約是個人觀感問題。
想要工作得先簽署厚厚一疊的契約書,裏頭洋洋灑灑列了一堆工作規約,讓人看了就有點卻步,想餬口飯吃有需要遵守那麼多規定嗎?違反規定就會被扣錢,林先生工作了3個月,拿出薪資條,就曾因為遲到18分鐘遭扣500元(依規定遲到最多扣500元)。
位在新北市淡水的寵物店,美容師每天上班第一件事不是打卡,而得要跟老闆問好、遲到要道歉,老闆曾直接公布遲到次數讓許多員工認為觀感很差。規約似乎有點嚴苛,但攤開契約書,遲到1分鐘就得扣100元,離職說走就走,沒提前告知就算違約得扣錢罰錢,合約還因人而異,只是這已經違反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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