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權益爭議不斷,何時能解套?《勞基法》修法要保障勞工權益,但低薪和高工時,依舊是台灣勞工環境的致命傷,就有一名網友日前到台南某民宿面試兼職帶客人員,資方開出條件「月休15天,但薪水只有6千元」,另外還包含許多休假規定,讓她猶豫問網友,「你們會做嗎?」
女網友表示,前幾天她到台南一間民宿面試兼職人員,工作內容負責接待客人,但要穿著整齊,例如襯衫、西裝褲等等,必須化淡妝且不能戴眼鏡。工作時間從下午4點到晚上9點,雖然月休13到15天,但星期六和連續假期不得休假,過年更不可能。女網友說,雖然工作內容輕鬆,但1個月薪水只有6千元,視表現加薪,猶豫不決的她,決定上網問廣大的網友們,「你們會去做嗎?」
網友一看到工作條件,紛紛傻眼回應「6千這數字給得出來?」、「哇靠是美金嗎?」、「6000叫慣老闆拿去買藥吃吧」、「找別的工作啦」、「6000,好驚人的數字」、「工作再簡單,這條件跟薪水誰能接受?」
事實上,元旦開始,基本工資已規定月薪22K,時薪也調整至140元,以女網友的工作條件,每月上班15天計算,薪水也有10500元,就有網友精算,「月休15天,一天上6小時,妳的時薪才66塊,快去勞工局檢舉阿!」、「求店名,拒絕去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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