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位民眾,到速食店用餐,客滿沒位置坐,業者安排有大學生預定的位置,讓她們先入坐,沒想到用餐到一半,學生抵達,要求客人要離開,民眾很不滿,質疑大學生遲到一個小時還趕人,實在很不合理,對此,大學生澄清,當天沒遲到,也沒趕人,不過,速食店業者卻說,大學生是遲到了半小時,雙方各說各話,最無辜的是消費者,無端被趕。
暑假快結束,屏東某大學系學會迎新生開心聚會,不過在這之前有民眾反應,學生遲到快一個小時,店襄理安排其他民眾入座,結果用餐到一半學生來了,要求他們離開。
民眾事後氣得和該校大學的系學會會長反應,直指我們是客人,不是有訂位最大,已經遲到還這樣,被貴校系上同學這樣二次要求離開,真的很扯。
當事人說:「速食店的員工先請她們入坐,因為員工可能第一時間她也不清楚,就是訂位的狀況,襄理後來也有跟我們道歉。」
到底有沒有遲到趕人?被民眾質疑的大學系學會同學,拿出照片澄清,說他們當天在速食店舉辦系學會迎新,預訂12點用餐,沒有遲到,是速食店業者搞錯,造成民眾誤解,當天也溝通了。」
速食店表示,18日確實有接到1位鄭小姐來電預訂,希望能夠預約26日中午12點的位置,速食店拒絕,因為正值用餐尖峰時間,請對方提早半小時,雙方達成共識,最後位置保留了,同學確實遲到了,雙方各說各話,最無辜的是其他消費者,權益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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