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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動物收容費9月調升 最高漲至萬元


發佈時間:2017/08/02 17:24
最後更新時間:2017/08/02 17:34
圖/中央社
圖/中央社

台北市動保處今天表示,市府日前核定不續養動物收容費由新台幣2400元,分別提高至4800元和1萬元,預定9月施行。台北市議員何志偉認為動物收容費應落實「使用者付費」,要求市府提高收費標準,才能減少收容壓力。

動保處動物收容組組長陳文德表示,過去規定飼主把不能飼養的寵物送至動物之家的收容費為2400元,但市府7月通過提高收容費,健康動物費用為4800元,特殊照護(老病殘)1萬元,預定9月公告施行。

 

何志偉表示,台北市政府7月18日市政會議通過動物服務收費標準調整案,針對民眾若「不擬繼續飼養動物」,動保處可依動物健康狀況向飼主收取收容費4800元和1萬元,雖費用提高,但「一次性使用者付費」觀念,無法讓飼主負應盡責任,也無法減輕動物之家的成本壓力。

何志偉舉例,動物之家的「暫時留置費」為每隻每天200元,且配合全面「零撲殺」政策,收容壓力愈來愈大,民國104年收容案件中,「民眾不擬繼續飼養」有238隻,去年有215隻。

何志偉呼籲,「友善動物城市與零撲殺」是政府施政方針,更應落實「領養代替購買」、「確實施打晶片」等政策,並要求飼主盡到照護責任,針對不擬繼續飼養個案,建議動保處研議「按月給付」費用,並對任意拋棄寵物的飼主加重罰鍰配套措施。
 

至於議員提及市府應針對「合法棄養」的飼主要求按月付收容費。陳文德說,執行有困難度,除須找到飼主,並無相關規定要求飼主按月付款,且也跟動保法互相違背,現已拉高收容費,希望降低棄養潮,後續也會通報法務局評估分析。(中央社)

#動保處#動物收容費#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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