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多所大專院校都有設定英語畢業門檻,學生得通過多益、英檢等測驗達到一定分數才可以畢業,其中國立清華大學今年1400多位的畢業生,就有208為沒通過門檻,極有可能因此延畢。另外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學生賴怡伶因反對校方把英語畢業門檻制度外包,拒絕繳交英檢合格證明而沒拿到畢業證書,因此提起行政訴訟,但台北高等法院判她敗訴。
現年23歲的賴怡伶,是政大法律系的畢業生,她有參加英語檢定,成績有達到校方規定的門檻,符合畢業標準。但是賴怡伶拒絕向校方繳交英檢合格證明,她認為校方訂定英語畢業門檻的做法不合理也沒必要性,甚至認為將英語畢業門檻制度外包,是一種自我放棄檢測的權責。
目前依據政大的「外語畢業標準」,學生得在英語或其他外語擇一符合標準。以最常使用的英語為例,必須得通過全民英檢的中高級初試、或是托福500分以上、或是多益測驗600分以上,這三項達到其中一項才可畢業。若是未通過者,可透過選修外語進修課程,但必須得通過測驗,若是未通過才能改以修課替代。
賴怡伶認為,英外文門檻制度非常不合理,因此她在2月份提起行政訴訟。7日台北高等法院宣判敗訴,理由是「大學自治」。她表示結果在預料之內,但絕對會上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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