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有一名車主,30日的晚上,把車子停入機械車位,但沒有停好造成機械車位無法升降,隔天其他住戶要開車卻出不去,管委會看車牌沒登記,就報警處理。結果其實是一名住戶換了新車,而他質疑,管委會為什麼不用車位登記資料找人,要用報警的方式,就在停車場和管委會主委,發生口角衝突。
地下室停車場管委會主委和車主發生爭吵,旁邊的住戶也跟著幫腔,他們都因為這名車主車被卡住出不去。這起糾紛發生在31日晚上,前一天,陳姓車主將車停入車位後,疑似沒有停好,造成機械車位無法升降,隔天同一排,6名住戶車子全都出不去,只能搭計程車上班。
但陳姓車主才剛換新車,車牌沒有登記,在管委會那主委、警衛找了一天,找不到車主,只能報警處理。
車主陳小姐:「警察打來說,你在社區占用人家停車位,你要趕快處理喔,要不然要依法送辦,我當場嚇一跳,10幾年我都是這樣停,警報器沒有響,那車子在車位裡面,當然是OK我就走了啊。」
車主坦承有疏失,但質疑已經在這個社區住了15年,雖然自己車子剛換,車牌沒有登記,但管委會為甚麼不以車位登記人找人,而是報警處理。
社區管理保全:「車沒停好就是你自己不對,更新車牌我們就可以找的到你,就沒事了嘛。」
管委會表示,過去車位有登記所有人名字,但換過管理單位後資料就遺失了,改登記車牌,不承認有疏失。只是同相處在一個社區內,雙方如果都能謹慎一些,糾紛也不至於發生,住戶的車也不會卡住這麼久動彈不得。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