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學推廣部的職員報名登山社的行程,到宜蘭的加羅湖2天1夜,標榜不用帶糧食、帳篷,卻沒想到登頂後山青記錯時間沒來,11個團員沒得吃睡,最後分食嚮導的碗泡麵,有團員還差點失溫,質疑業者沒辦行前說明會,救援太慢。
一行人開心登山出遊留下大合照,卻沒想到登頂後卻被丟包,差點失溫!文化大學推廣部職員在11月11日,參加2天1夜宜蘭加羅湖行程,晚上9點半抵達加羅湖,卻沒想到嚮導說山青沒來、沒糧食帳篷,有團員差點失溫,甚至11個人分食一碗泡麵,度過山頂的6度低溫。
當事人呂小姐:「舉辦登山活動的相關公司,期待他們可以因此受到重視,我們也觀察到,台灣法律上其實沒有對於登山者或是登山公司有相關規範。」
回想當天發生情形,當事人不願多說,他們參加的是山林秘境登山社規劃的行程,網站上寫著2天1夜豪華團,主打不用背糧食、睡袋、帳篷,這些東西都有山青幫忙,一個人只要3900元,沒想到卻沒得吃、沒得睡,控訴業者沒辦行前說明會,隔天下山,主辦單位也沒有立即派人,質疑救援慢半拍。
業者吳聖賢:「第一時間我們的負責人他接到電話之後,就召集另外一位嚮導就出發去現場。」
業者澄清行前說明公布在網頁,也提供線上諮詢,另外當天嚮導評估成員情況都還能行走,並沒有團員事後控訴的救援緩慢情況。
業者吳聖賢:「第一個是下訂,下訂之後確認日期,在出發的前一個禮拜或是前3到5天,我們還會跟業者說我們這個日期要上去、要上山了,麻煩你們做個準備。」
幸好當天11團員平安下山,雙方在事發後達成和解,並要求業者必須發道歉啟事,支付每人1萬2000元賠償金,不過目前合法經營登山的旅行社只有一家,其他個體戶、社團私下招攬營利行為,恐怕變成法規的灰色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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