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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新郎驟逝!婚紗店拒退訂金:「女友可用」

記者 楊雅勻 / 攝影 廖宗慶 報導
發佈時間:2016/11/30 17:13
最後更新時間:2016/11/30 19:35

拍婚紗前驟逝,訂金還能退嗎?桃園一名男子跟未婚妻原本已經準備要結婚,試了禮服,並付了一萬元的訂金,卻因病突然過世,當家人處理完後事,請求婚紗公司退訂金,家屬控訴不但業者拒絕,還說「女朋友可以繼續使用」,儘管法理上站得住腳,但讓家屬很受傷。


 

死者母親:「我們不是真的要你什麼錢,我是捨不得我兒子,已經重病了,賺的錢你還要給我拿去。」

老母親滿臉淚水,寶貝兒子在婚前因為肝炎突然死亡,白髮人送黑髮人已經夠痛,去婚紗店想退當初兒子付的1萬元的訂金,店家不但拒絕,還說「女朋友可以繼續使用」。

婚紗業者解釋,當初契約就有寫明訂金不能退,也已經提供服務、支出成本,況且他們也不確定這訂金是兩方共同繳納的,還是男方單獨出錢,怎麼退都不公平。
 

死者母親:「女孩子跟我講說都讓我們自己處理,她不會干涉,我們問過女孩子,她說她什麼都還沒做,只是有試一下婚紗。」

死者張先生的母親表示,兒子的未婚妻已經全權交給他們處理,然而向消保官申訴時,業者甚至連協商會議都拒絕出席,完全沒有溝通的空間。

消保官彭新澍:「雖然這件契約在第65條有規定說,訂金是不返還的,不過我們還是建議商家這邊能釋出善意,跟申訴人做一個理性溝通。」

來不及結婚就死亡,婚紗公司根據契約不退訂金,於法沒有不對,但是於情似乎又有些討論空間;消保官建議店家出面溝通,或許各退一步將問題解決。

#婚紗#驟逝#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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