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換職位,卻變相拿不到年終!台北市一名幼兒園老師說,他去年擔任7個月的教保員,後來考上幼教師工作5個月後,領到12個月的「幼教師年終」,但從9月開始桃園市正式發函,說要從教師月薪扣回年終的12分之7,但卻沒有歸還她擔任教保員時期的年終,4萬元直接消失,而且這不是個案,教育部承認是規定疏漏,會盡快改善。
和小朋友對答、細心講解課程,這是幼教老師的工作,但卻傳出有人的年終遭到扣除。台北市一名陳姓幼教師,去年擔任7個月教保員,後來考上幼教師工作了5個月,年底領到12個月的幼教師年終,想說是「政府恩澤」,但9月開始桃園市正式發函要從教師月薪扣回年終的12分之7,讓她擔任「教保員」時期的年終直接消失,只領了5個月「幼教師」年終,被扣了大約4萬元,桃園、新北市也陸續傳出類似情形。
教育部國中小學前教育組委員王慧秋:「他在8月份以後如果轉任教師,那他的1到7月份年資,他就沒有辦法做一個年資採計。」
教育部回應,因為當事人在8月中轉換職位所以才發生這樣狀況,承認是「規定疏漏」,會爭取105年修改注意事項,跟縣市政府協調「分期扣款」。
教育部國中小學前教育組委員王慧秋:「那目前人事總處給我們的回應,是入案再做一個研議。」
只是因為轉換職位,變相讓7個月的教保員年終「消失」,也讓當事人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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