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國定假日,勞工提前一天補休假,但有不少無法休假的家長碰到難題,他們說保母要求比照辦理,也要休假、補休或者加班費,但事實上,保母屬於家事服務業,不適用勞基法,這7天國假,保母其實得照常提供「托育」服務。
兒童新樂園不只爸媽帶著小孩,更多的是阿公阿嬤帶孫子出遊。
幼童阿嬤:「有的放假、有的沒放假、有的要上課,真的很麻煩。」
這位阿嬤把小孫子們帶出門,因為有人的爸媽今天得上班,還有人專程請假帶小孩。
幼童阿嬤:「有保母也是要求要放假,有一些朋友的保母是這樣。」
雙十一這一天,勞工補休11月12日國定假,卻也有保母認為自己是勞工,喊著要放假否則要求雙倍薪,但不只新北市府公告說明,7天國定假保母得照常托育,勞動部也早在102年就曾說,受雇於家庭的服務工作者,像幫傭、保姆、清潔工,都屬於「家事服務業」,不適用勞基法。
台北市社會局婦幼科長鐘雅惠:「我們也會再透過12個中心,再一次跟保母做這樣法令上宣導,讓保母知道其實勞基法的休假保母跟家長的關係,應該還是適用他們的托育契約。」
台北市社會局說,家長可以提前和保母溝通,像這位保母平常托育照顧2個小孩,勞工休假這一天,其中一位的爸媽休假所以孩子自己帶出去玩,另一位爸媽得上班,她一樣幫忙照顧並沒有多收費。
保母:「孩子爸媽要上班,如果多收一天的薪水,對我們來說沒有多大的意義。」
社會局說,都會體諒孩子父母,但的確有家長遇到保母要求加班費或補休假,偏偏保母單位又不幫忙協商,礙於小孩未來還是要委託他們照顧,家長也只能先默默接受。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
◤EF海外遊留學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