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第三方支付業者「歐付寶」,因為「付寶」兩個字被阿里巴巴的「支付寶」認為有侵權問題;原本智慧財產局做出支持歐付寶的決議,但又遭經濟部訴願委員會駁回;歐付寶也決定要提起行政訴訟。
記者陳宥蓉:「國內第三方支付業者歐付寶,因為付寶這兩個字被大陸支付寶認為有侵權問題,在今年初向智慧局提出評定。」
掃條碼嗶一下就可以完成結賬,不用帶錢包就可以付款,歐付寶很方便,但現在被大陸支付寶認為「付寶」字樣容易混淆,要求對方撤銷,智慧局支持我國歐付寶,但卻被經濟部訴願委員會駁回。
歐付寶行銷副理李欣茹:「也不是支付寶獨創的這兩個字,可是它來到了,台灣卻要要求這個支付寶的『付寶』兩個字是它獨創的,那對於台灣人來講是不合理的,所以我們會在兩個月內提出行政訴訟。」
原來當時智慧局認為支付寶商標識別性薄弱,消費者應該不會混淆,因為第一個字就不同,但支付寶提出訴願,訴願委員會認定雙方業務從事相近,容易混淆,智慧局應該要重新審議。
經濟部訴願委員會執行秘書胡箕文:「我們是依照商標法的原理原則來做審理,因為它這件11款的,它是不是著名商標、是不是近似,那加上它審查的這些證據資料會不會造成混淆誤認,那我們會依照這個原則來做審理。」
但智慧局認為大陸支付寶在2004年就申請專利,但台灣歐付寶在去年才申請,當初同意就是認定歐付寶沒有不得註冊的事由。
歐付寶董事長林一泓也在臉書上po文直說,難道台灣5家電子支付專營機構當中就有2家,包括「歐付寶」、「智付寶」都侵權,而且都要改名嗎?批評這是甚麼邏輯,也強調後續會持續進行行政訴訟。
圖/臉書 歐付寶 allP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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