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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單或勸導「警」一念之間 執法有空間

記者 吳虹儀 鄭勝為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6/07/24 19:16
最後更新時間:2016/07/24 21:10
圖/TVBS
圖/TVBS

民眾檢舉車輛違停,警方沒有開單,讓檢舉民眾相當不滿,到派出所找上員警理論!到底警方開單標準在哪?台北市交通大隊表示,如果車主不在車上,但是是深夜時間、或者是沒有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的話,警方有決定要不要開單的權力,但如果經民眾檢舉,確實影響到車輛出入,就得開罰!

檢舉違停,警方卻沒有開單,民眾不服氣,直接到派出所找員警理論,值班台鬧哄哄,警方表示,有權決定要不要開單,這句話讓檢舉民眾更加火大,到底警方對於要不要開單,決定的標準在哪裡?黑色轎車停在路邊,明顯併排,已經影響到其他車輛通行,這時警方拿起相機,拍照、開單。

 

駕駛看到狀況馬上上前,這時候警方依規定還是得開單,因為駕駛當時不在車上,已經構成併排,造成車輛回堵、擋住車輛出入,阻擋消防安全通道,甚至停放在公車停放區,這時候警察有權逕行舉發,拍照接著放置標示單;但如果遇到的是這個狀況,車主雖然待在車上,但警方上前表示車輛停在紅線上已經違規,但車主說,就是要給警方開單給他做業績,這種狀況,警方能開單,但一般遇上車主在車上,沒有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只是讓乘客上下車後馬上開走,或是深夜時段0點到6點,都能予以先勸導。

台北市交通大隊執法組長強調,要勸導、要開單,警方掌握的彈性空間,但嚴重危害到交通安全的話,開單絕不手軟。

#違規停車#民眾檢舉#交通安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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