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到了不少學生們會趁著休假空檔,應徵暑期工讀生,不過有一名民眾應徵人壽業電話行銷工讀生,公司以教育訓練為由,要求她簽署同意不給薪的文件,但到了訓練當天才發現,訓練只有短短10分鐘,就開始做電話行銷工作,當天晚上更以她不適任為由解雇,不過這付出整整一天的勞務,卻沒有領到半毛薪水。
不少學生趁著暑期打工賺外快,但這位周小姐到人壽業應徵,當電話工讀生打了一整天,50幾通電話卻沒領到半毛錢。
投訴人周小姐:「這個還蠻不合理,因為我們是實質是真的有付出勞力,可是公司卻沒有給薪。」
周小姐更指出6月27日接獲錄取通知,告知她第一天為工作體驗日進行電話教學,更以訓練為由28日到班當天,要她簽文件同意不給薪。
投訴人周小姐:「沒想到他們當天就是訓練大概5到10分鐘而已,然後就直接是工作。」
北市勞動局勞基科科長葉建能:「藉著所謂教育訓練,可是實質上行所謂的提供勞務,那基本上他還是要回到勞基法上,給付(勞工)相對的報酬。」
就算勞雇雙方,有約定試用期或簽署任何文件,但只要有提供勞務就得支薪,違者依法還可對雇主開罰2到30萬,周小姐更指出主管要求,電話行銷約成8位才達標,不達則會解雇,28日下班當晚,就被訊息通知不適任要他不用來了。
北市勞動局勞基科科長葉建能:「雇主不可以說片面,就是說因為某一件事情,我就把你做解雇的動作,這其實都有可能涉嫌違反到所謂的非法解雇。」
人壽業者則做出回應,對於培訓內容雙方認知不同,後續也會再進行溝通協商,暑期打工旺季工作條件規定細鎖繁雜,還得睜大眼睛。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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